2011年4月29日 星期五

國中代課-不請自來的幫忙

國中代課-不請自來的幫忙

現實社會中,不請自來的幫忙,通常另有用心,例如主動關心你的臉色,再向你推銷什麼藥或療法的。例如在機場主動幫你搬行李,再伸手要小費的。最好的應付方法就是板著臉不予理會,萬一對方不識相,那你就可以毫無歉疚的直接『謝謝不用』加以回絕,誰叫他強強要。

通常上面的方法有效,除非對方是要用搶的,那就另當別論。可惜在課堂中這方法通常無效。

上課中,叫小老師幫忙開電腦,就會有人大叫我來我來,搶佔電腦桌不放,然後趁機玩電動,看影片等等,叫破喉嚨也不理你,號稱幫忙,其實是幫倒忙。

例子太多了,懶得列舉,反正模式就是好玩就搶,『主動幫忙』,不好玩就別想請得動他。

這種情形,有一個辦法就是用手勢比出『謝謝不用』,用一隻手,掌心向著對方,搖個幾下,如果對方退後就罷,不退就把掌心向身體側邊撥,表示走開或退後的意思,放心,孩子的觀察力比你想像的更敏銳,一定知道老師的意思。這些動作都不要拿眼看對方,要無視他。

這樣還不退,那他擺明就是要用強的,或用纏的,這時再重複上面的搖手或/及撥開的手勢,但要同時用眼睛看著對方,表示你意已決,多說無益,眼神不妨冷一些。

這種方法在亂軍中還算有效,特別是一上課就一堆人堵在講桌前亂成一團的時候。

雖然機會不多,如果不是在亂軍之中,有孩子主動要幫忙時,可以和顏悅色的先謝謝他,稱讚他乖,再告訴他現在不必幫忙,以後有需要時老師會開口請(真正的意思是如果老師沒開口的話,你他媽最好給我乖乖坐著)。

真正要幫忙的是請他會來,沒請他就乖乖坐著聽課。

假的要幫忙的是不請自來(有好玩的),請他時理都不理你的(沒那麼好玩的)。

老師其實不必看就能分辨真幫忙或假幫忙,難就難在如何不著痕跡的搞定假幫忙的人。

我,可以搞定假幫忙的人,但無法不著痕跡,常會使對方惱怒。好在,不請自來,又加上強強要的人,我一點都不在乎對方惱或不惱。

2011年1月11日 星期二

國中代課-空包彈大成(考試及專家必背)

國中代課-空包彈大成(考試及專家必背)

要用一百年,不要用三年

要間接,不要直接

要柔軟,不要硬性

要讚美,不要指責

要鼓勵,不要處罰

要側面,不要正面

感化、感動的方式

柔性力量

要了解不要指責

學習欣賞對方

了解與傾聽取代指責



尊重

零體罰

正向管教

引導

輔導

給予時間

耐心

規勸

熱忱

生動

無心之過

只是好玩

不得歧視

人權

受教權

全人教育

人格發展權

同理心

勿威權

適度

合理

公平

尊重

讚美

同情

愛心

教導

學習

成長

2011年1月10日 星期一

國中代課-義務教育中的義務兩字是萬惡之源

國中代課-義務教育中的義務兩字是萬惡之源

受教育是人民的權利,只有極權國家才在搞義務。

義務役、義務教育、義務勞動、納稅義務等有義務兩字或沒有義務兩字的各種東東,只要是強制性,就是會有人想去逃避甚至反抗它。

理想家,政治家最多只敢說國家有義務讓人民得到公平的受教育的權利,咱這國度,還自豪說民主是它的核心價值的說,國家的義務竟然化成國民要義務受它的教育。

極權國家當然要在人還小的時候,強強把各種必要的思想灌進他們的的腦袋內,所以就算不想,也要強制孩子到學校去。極權國家反正該要滅亡就罷了。

自稱有令人驕傲的民主國家的咱這國度,也許沒那麼嚴重,但利用國民義務教育在遂行各種政令宣導的課程也是比比皆是。

受教育是國民的權利,是權利就可以享受它,或不享受它,義務教育不去可是不行的。

義務教育越搞越多年,政客還把它當一種政績呢,經費愈搞愈大,當然也因此養活了不知多少種行業以及眾人。天知道那一天義務教育不辦了,會不會有人出來抗爭說斷了他們的生路呢,義務教育是不能停了,利益糾結太多,沒人笨到敢去動它。

以前的初中部沒有義務說非上不可,而且要自負費用,所以什麼留級退學什麼的都可以設定。等到義務化了,留級這一項就玩不下去,萬一一留再留,國家怎堪消耗,所以不能留級啦。不能留級以後,除非百中挑一的以外,有誰還在乎分數,反正沒有什麼可以擋到我升級了。

老師可以給學生的成績,例如加分,例如加平常分數,等等等等,在現有成績制下一律破功,試問,除非家長或自己有想要,誰還在乎老師加分或不加分?

專家學者說,要多正向,要多鼓勵,老師拿什麼來鼓勵?買糖送?給獎金?

零體罰了,可以做的懲戒如何呢,大過記五支還不是沒事,照樣在學校化膿去不掉。

學校老師一無誘因可用,二無懲戒可用,能維持這種局面,真是天佑台灣呀!

誰都不能說教育失敗,誰都不能說治安不好,說不定自己就是造成它的因素之一,自己不知道而已。

去掉義務吧,想來的給他三年免費,超過三年自費,父母也不必強迫孩子上學,因為父母不必受罰了,分享教育預算這塊肥肉的各行各業也可以照舊,因為仍有三年免費教育,一毛錢都少不了,如果有留級或淘汰制,說不定還因此創造各種商機呢。

以後,孩子來上學會是自己想來的,不是受迫而來的,現在不想來,不必急,只要在死以前任何時刻想來就都可以來。

學區制也不必再搞了,孔子說擇天下英才而教之,義務教育可沒得擇,讓孔子的理想實現吧,各校去擇天下英才,孩子去擇天下名校,每個都有自己的選擇權,教師評鑑又要多花錢,只要沒人選這老師,就自動淘汰不就結了。

天知道搞教師評鑑又要多多少錢,又會有那一種效果,現在不是有大學評鑑嗎,先看看大學評鑑成效如何來搞教師評鑑吧。

基測也免辦了,就效法正流行的各種檢定吧,語文檢定,技能檢定,大學畢業的人沒有拿個幾張檢定執照,企業還不太敢用呢。基測做什麼用?弄了半天不就是聯考嗎?

2010年12月26日 星期日

國中代課-悔過書換記過

國中代課-悔過書換記過

有老師提報學生要記過,因為學生用三字經罵老師。

導師及學生及家長前來找這位老師說情,道歉啦,寫悔過書啦,弄了半天,無非壓力給這位老師不要記這學生過。

我的經驗是學生的悔過書真的是賞味期超短的,我就碰過三天不到就故態復萌的。

通常悔過書都是以後不再犯,再犯就加重處置之類的。我用心良苦的把空洞的悔過書加上稍為具體可見的一條,就是要求學生要在悔過書中寫下每節課要用心抄筆記,然後拿到我桌上供我查閱,結果悔過書寫上了,過沒記了,筆記東催西催就是沒在寫。上課吵鬧照常。使我徹底死心。從此以後,再也不需要學生寫悔過書。沒用的事,一秒鐘都嫌浪費。

提報記過,可能會有人來關說,重點是如何應對這種關說,我請教了資深導師,得到一個還算是沒有辦法中的辦法。

要記過的老師要用軟綿綿的態度,例如向學生及家長下跪,但要是硬梆梆的立場,簡單而不多做解釋地說過仍然要記。

當然要經得起關說及質疑,有人經不起就接受悔過書算了,等到那天經得起了,才堅持記過吧。究竟要經得起關說及質疑,是需要相當的勇氣及人生經驗的。

然後,提示給他們如果真心悔過,那大可以善用學校都有的消過制度,讓學生至少能有一個相當的付出後,事後能消掉那個過,相當付出後得到的東西通常會特別珍惜的。

沒有消過制度的學校,就鼓勵學生多參加有記功可能的活動,導師甚至可以對全班同學明講,因為某同學犯了錯記了過,所以特別給他機會讓他可以將功補過,正常學生應會樂觀其成,不正常的學生就不必理他了。

容易得到的東西,少有人會加以珍惜的,讓學生經過一番努力付出後才能得到改變行為的長效。

國中代課-差別化待遇

國中代課-差別化待遇

通通有獎,皆大歡喜。

全班受罰,法所禁止。

想要挖自己牆角的話,莫過於通通有獎的作法了。

別說人天生就很賤,說人天生就很賤會被又高又遠的道德高尚人士所不喜,所以應說人天生就不是那麼高尚,也沒那麼自動自發自重,好逸惡勞本就是人的天性,可以不勞而獲的東西何必費心費力去努又得到呢?

基層教師可不是又高又遠的道德高尚人士,面對敏鋭度遠大於大人的孩子時,處置不公立馬會有反彈出現。

處置不公要加以思考一下,犯錯的處置不公或不一致是最典型的處置不公,但是獎賞的不公或不一致更是要命的間接鼓勵人心黑暗角落中的儌倖心以及不勞而獲心。

我一向認為做好是應該的,所以很少獎賞,甚至於故意的不獎賞,有誰來邀賞我就認定他是有抱有目的地做好,不賞反罰。究竟做好是為了獎賞或為了自己好呢,先弄清楚這一點再說其他。

這一生中,愈早愈好的認清做好是為了自己好,愈能愈早的真正自動自發自重,何況現實人生中不努力一定得不到回報,但是努力可不一定會得到應有的回報呢。

最多就把佛經的語句多唸幾下,例如:
有心為善者,其善不賞。
為善,福雖未至,禍已遠離。

教師要想方設法的讓學生受到差別待遇,考慮到學生的超高敏銳度,就算是芝麻大的差別待遇也能起到行為導正的效果。

例如,兩個學生正在站立反省中,教師要暗中觀察,找出站立反省中的學生,肯定有一位是規矩的站立,而另外就沒那麼規矩的站立,這時教師就可以讓規矩站立的學生先回座,這就有了差別化,對沒那麼規矩站立的學生就有了警示作用。

當然有學生對於這種警示作用無感或不在乎,那教師就可以把處置加重。

當然有學生硬抗教師的加重處置,教師叫他站立他偏不站立,他偏要走來走去,他偏要東靠西靠,他偏半坐半站,其實這學生正是處於硬抗狀態,教師的反應決定這個學生(其實更要緊的是其他暗中觀察的學生)以後是不是會認真看待教師的要求。

這時最有效的辦法就是把這學生一槍給斃了。但現實世界中可不能這麼做,怎麼辦?按捺下來吧,記得課後追踪處置。

可以的話,下課後調這學生前來談話,或者找導師抱怨,或者提報記過,或者提報學務處調來處置。

會不會碰到學生根本沒在怕這些,誰來處置都沒用,肯定有,有沒有辦法,沒有,否則法律為何要設刑罰設死刑呢?

教師只要走完這些程序就可以放手了,再發生就再走一次程序,而且最好都自己做成紀錄,雖然不是公文書式的紀錄,但自保則綽綽有餘了。

2010年12月25日 星期六

國中代課-管不動學生的導師

國中代課-管不動學生的導師

老師有分,好老師及壞老師。

校長有分,好校長及壞校長。

學生有分,好學生及壞學生。

除了好壞之分以外,還可以用能力來分。除了用能力來分以外,還可以用各種你想得到的分類來分,例如用性別分,用年紀分,用學歷分。

學者專家可能基於需要,要做各種分類,當然所說的需要可以分為好的需要及壞的需要,或者是分為見得光的需要及見不得光的需要,或者是真的需要或者是假的需要。

分了半天,我只想到一個結論,反正百千萬憶個分法,或是不分,能解決我的問題的話,怎麼分都好,不能解決我的問題的話,分得再好也就是個屁。

導師可能管不動學生嗎?當然!導師自己做得不夠好所以管不動學生的可能性有沒有?當然有!導師雖然做不到一百分,而是已經做得夠合格了,但仍然管不動學生,這種可能性有嗎?當然有!

世界上沒有一百分的導師,但可以有非常多的合格導師。如果真有那個導師是不合格的,誰把這導師派任為導師誰就要負最後的成敗責任。

所以若有那個導師是管不動學生的話,最不需要的話就是教這個導師要怎樣做又怎樣做。

行政支援人員想要推責任就找比較軟的下手,例如學生真的很難管,自己也不知道怎樣去管,那就反過來就不斷地叫這導師怎樣做又怎樣做,那這樣最後就可以說這導師無法照我教的方法做,沒管好就是導師的錯。

導師放任不管,大可以說是導師的錯,然而導師有管仍管不動,還說是導師的錯就太瞎了。

當然想推責任的話也可以說這導師有什麼問題又有什麼問題,反正沒有一百分的導師,總可以找到這導師的問題來推責任,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欲推責任何患無辭。

想管但管不動的導師應該得到有效的後盾支援,例如導師一般會有自己的內規,可能是再犯或三犯就處罰,再處罰或三處罰就後送給可能是學務處處罰或輔導,有些像是分級制,各級會程度上的不同,例如導師是站立反省或加重作業,到了學務處就不能只是站立反省或加重作業,而應是更加重的一種方式。

如果導師的處罰有效還會有人無事生事要動用到例如學務處的進一步動作嗎,沒有吧。

學生被送到學務處後,再送三送,學務處就要動用更上一級的機制來取得有效性,長久的無效性而不想方設法取得有效性就是變相的昏庸或投降。

說起來很簡單,但有機會的話,查查看學校中這種分級處理是不是有效運作中,可能會讓人深感失望的。

例如,導師有把他的處置做成紀錄嗎,學務處有做成紀錄嗎,問導師這學生曾犯的以及曾做的處置紀錄拿得出來嗎?問學務處導師某學生被導師送來處置的紀錄拿得出來嗎?別把記嘉獎或警告的紀錄拿來秀,我說的是就算沒有嚴重到要記嘉獎或警告一些日常管理作為的紀錄。

國中代課-只能公佈獎勵不得公佈處罰

國中代課-只能公佈獎勵不得公佈處罰

為了維護孩子的尊嚴以及隱私以及避免影響人格的發展,所以只能公佈獎勵不得公佈處罰。

主張這種做法的人,通過這種法案的人,可以說是用心良苦,國家社會之所以不會立即崩毀,肯定是這些人的功勞。

同樣的,應該有人要出來把這個做法真真正正的送佛送到西天,否則功德只做了一半,將來說不定得不到福報。

如何送佛送到西天呢,還沒想到嗎?不就是應該禁止任何型式的處罰嗎?

零體罰算什麼屁,零處罰才是王道!

不單要零處罰,還要硬性規定老師每週至少要找到一個理由給學生記嘉獎以上的獎勵,找不到的老師就按不適任教師論處,怎麼可能學生會找不到理由給他們記個嘉奬呢?這種老師肯定是對學生關懷不夠,肯定是對學生所提供的正向誘因不夠,肯定是在那裡對學生有了壞影響,這種教師豈可見容於教育專責機構的學校呢?

也許有人會相信一個學校只有被奬勵的學生,沒有半個被記過的學生,但我,不信。

也許有人會相信這樣只公佈獎勵不得公佈處罰會使學生人格得到平衡發展,但我,不信。至少我不信這樣長大的學生承受挫折的能力足以面對殘酷的現實世界。

教育專業人員可以不必擔心孩子如何面對他們的成功,但絕對要擔心孩子能不能面對他們的挫折及受辱。畢竟,人生不如意事十有八九,不是嗎?

只能公佈獎勵不得公佈處罰,能幫助孩子將來面對他們的挫折及受辱嗎?

以處罰的目的來說,刑期無刑,沒公佈處罰事件如何能達到『以儆效尤』的效果呢,不能以儆效尤,如何期待刑期無刑的效果呢?

學校的教育,就是經驗的傳授,免得每個人都非要親自承受過一次才能獲得教訓,不得公佈處罰,如何讓學生得到教訓呢?

然而,規定已定了,姑且解讀這規定真的是而且只是為了維護孩子的尊嚴以及隱私以及避免影響人格的發展吧,姑且的意思是說這個規定說不定有更深的用意在,而我不知。所以姑且解讀這規定真的是而且只是為了維護孩子的尊嚴以及隱私以及避免影響人格的發展,那學校先把個人資料塗掉再公佈不就可以達成同樣效果了嗎?

那就這樣辦吧,把個人資料塗掉再公佈,看看會不會有人出來說話,再看看他怎麼說,這樣我就可以多一些地摸清楚這規定的其他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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