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代課-差別化待遇
通通有獎,皆大歡喜。
全班受罰,法所禁止。
想要挖自己牆角的話,莫過於通通有獎的作法了。
別說人天生就很賤,說人天生就很賤會被又高又遠的道德高尚人士所不喜,所以應說人天生就不是那麼高尚,也沒那麼自動自發自重,好逸惡勞本就是人的天性,可以不勞而獲的東西何必費心費力去努又得到呢?
基層教師可不是又高又遠的道德高尚人士,面對敏鋭度遠大於大人的孩子時,處置不公立馬會有反彈出現。
處置不公要加以思考一下,犯錯的處置不公或不一致是最典型的處置不公,但是獎賞的不公或不一致更是要命的間接鼓勵人心黑暗角落中的儌倖心以及不勞而獲心。
我一向認為做好是應該的,所以很少獎賞,甚至於故意的不獎賞,有誰來邀賞我就認定他是有抱有目的地做好,不賞反罰。究竟做好是為了獎賞或為了自己好呢,先弄清楚這一點再說其他。
這一生中,愈早愈好的認清做好是為了自己好,愈能愈早的真正自動自發自重,何況現實人生中不努力一定得不到回報,但是努力可不一定會得到應有的回報呢。
最多就把佛經的語句多唸幾下,例如:
有心為善者,其善不賞。
為善,福雖未至,禍已遠離。
教師要想方設法的讓學生受到差別待遇,考慮到學生的超高敏銳度,就算是芝麻大的差別待遇也能起到行為導正的效果。
例如,兩個學生正在站立反省中,教師要暗中觀察,找出站立反省中的學生,肯定有一位是規矩的站立,而另外就沒那麼規矩的站立,這時教師就可以讓規矩站立的學生先回座,這就有了差別化,對沒那麼規矩站立的學生就有了警示作用。
當然有學生對於這種警示作用無感或不在乎,那教師就可以把處置加重。
當然有學生硬抗教師的加重處置,教師叫他站立他偏不站立,他偏要走來走去,他偏要東靠西靠,他偏半坐半站,其實這學生正是處於硬抗狀態,教師的反應決定這個學生(其實更要緊的是其他暗中觀察的學生)以後是不是會認真看待教師的要求。
這時最有效的辦法就是把這學生一槍給斃了。但現實世界中可不能這麼做,怎麼辦?按捺下來吧,記得課後追踪處置。
可以的話,下課後調這學生前來談話,或者找導師抱怨,或者提報記過,或者提報學務處調來處置。
會不會碰到學生根本沒在怕這些,誰來處置都沒用,肯定有,有沒有辦法,沒有,否則法律為何要設刑罰設死刑呢?
教師只要走完這些程序就可以放手了,再發生就再走一次程序,而且最好都自己做成紀錄,雖然不是公文書式的紀錄,但自保則綽綽有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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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6日 星期日
2010年12月25日 星期六
國中代課-管不動學生的導師
國中代課-管不動學生的導師
老師有分,好老師及壞老師。
校長有分,好校長及壞校長。
學生有分,好學生及壞學生。
除了好壞之分以外,還可以用能力來分。除了用能力來分以外,還可以用各種你想得到的分類來分,例如用性別分,用年紀分,用學歷分。
學者專家可能基於需要,要做各種分類,當然所說的需要可以分為好的需要及壞的需要,或者是分為見得光的需要及見不得光的需要,或者是真的需要或者是假的需要。
分了半天,我只想到一個結論,反正百千萬憶個分法,或是不分,能解決我的問題的話,怎麼分都好,不能解決我的問題的話,分得再好也就是個屁。
導師可能管不動學生嗎?當然!導師自己做得不夠好所以管不動學生的可能性有沒有?當然有!導師雖然做不到一百分,而是已經做得夠合格了,但仍然管不動學生,這種可能性有嗎?當然有!
世界上沒有一百分的導師,但可以有非常多的合格導師。如果真有那個導師是不合格的,誰把這導師派任為導師誰就要負最後的成敗責任。
所以若有那個導師是管不動學生的話,最不需要的話就是教這個導師要怎樣做又怎樣做。
行政支援人員想要推責任就找比較軟的下手,例如學生真的很難管,自己也不知道怎樣去管,那就反過來就不斷地叫這導師怎樣做又怎樣做,那這樣最後就可以說這導師無法照我教的方法做,沒管好就是導師的錯。
導師放任不管,大可以說是導師的錯,然而導師有管仍管不動,還說是導師的錯就太瞎了。
當然想推責任的話也可以說這導師有什麼問題又有什麼問題,反正沒有一百分的導師,總可以找到這導師的問題來推責任,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欲推責任何患無辭。
想管但管不動的導師應該得到有效的後盾支援,例如導師一般會有自己的內規,可能是再犯或三犯就處罰,再處罰或三處罰就後送給可能是學務處處罰或輔導,有些像是分級制,各級會程度上的不同,例如導師是站立反省或加重作業,到了學務處就不能只是站立反省或加重作業,而應是更加重的一種方式。
如果導師的處罰有效還會有人無事生事要動用到例如學務處的進一步動作嗎,沒有吧。
學生被送到學務處後,再送三送,學務處就要動用更上一級的機制來取得有效性,長久的無效性而不想方設法取得有效性就是變相的昏庸或投降。
說起來很簡單,但有機會的話,查查看學校中這種分級處理是不是有效運作中,可能會讓人深感失望的。
例如,導師有把他的處置做成紀錄嗎,學務處有做成紀錄嗎,問導師這學生曾犯的以及曾做的處置紀錄拿得出來嗎?問學務處導師某學生被導師送來處置的紀錄拿得出來嗎?別把記嘉獎或警告的紀錄拿來秀,我說的是就算沒有嚴重到要記嘉獎或警告一些日常管理作為的紀錄。
老師有分,好老師及壞老師。
校長有分,好校長及壞校長。
學生有分,好學生及壞學生。
除了好壞之分以外,還可以用能力來分。除了用能力來分以外,還可以用各種你想得到的分類來分,例如用性別分,用年紀分,用學歷分。
學者專家可能基於需要,要做各種分類,當然所說的需要可以分為好的需要及壞的需要,或者是分為見得光的需要及見不得光的需要,或者是真的需要或者是假的需要。
分了半天,我只想到一個結論,反正百千萬憶個分法,或是不分,能解決我的問題的話,怎麼分都好,不能解決我的問題的話,分得再好也就是個屁。
導師可能管不動學生嗎?當然!導師自己做得不夠好所以管不動學生的可能性有沒有?當然有!導師雖然做不到一百分,而是已經做得夠合格了,但仍然管不動學生,這種可能性有嗎?當然有!
世界上沒有一百分的導師,但可以有非常多的合格導師。如果真有那個導師是不合格的,誰把這導師派任為導師誰就要負最後的成敗責任。
所以若有那個導師是管不動學生的話,最不需要的話就是教這個導師要怎樣做又怎樣做。
行政支援人員想要推責任就找比較軟的下手,例如學生真的很難管,自己也不知道怎樣去管,那就反過來就不斷地叫這導師怎樣做又怎樣做,那這樣最後就可以說這導師無法照我教的方法做,沒管好就是導師的錯。
導師放任不管,大可以說是導師的錯,然而導師有管仍管不動,還說是導師的錯就太瞎了。
當然想推責任的話也可以說這導師有什麼問題又有什麼問題,反正沒有一百分的導師,總可以找到這導師的問題來推責任,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欲推責任何患無辭。
想管但管不動的導師應該得到有效的後盾支援,例如導師一般會有自己的內規,可能是再犯或三犯就處罰,再處罰或三處罰就後送給可能是學務處處罰或輔導,有些像是分級制,各級會程度上的不同,例如導師是站立反省或加重作業,到了學務處就不能只是站立反省或加重作業,而應是更加重的一種方式。
如果導師的處罰有效還會有人無事生事要動用到例如學務處的進一步動作嗎,沒有吧。
學生被送到學務處後,再送三送,學務處就要動用更上一級的機制來取得有效性,長久的無效性而不想方設法取得有效性就是變相的昏庸或投降。
說起來很簡單,但有機會的話,查查看學校中這種分級處理是不是有效運作中,可能會讓人深感失望的。
例如,導師有把他的處置做成紀錄嗎,學務處有做成紀錄嗎,問導師這學生曾犯的以及曾做的處置紀錄拿得出來嗎?問學務處導師某學生被導師送來處置的紀錄拿得出來嗎?別把記嘉獎或警告的紀錄拿來秀,我說的是就算沒有嚴重到要記嘉獎或警告一些日常管理作為的紀錄。
國中代課-只能公佈獎勵不得公佈處罰
國中代課-只能公佈獎勵不得公佈處罰
為了維護孩子的尊嚴以及隱私以及避免影響人格的發展,所以只能公佈獎勵不得公佈處罰。
主張這種做法的人,通過這種法案的人,可以說是用心良苦,國家社會之所以不會立即崩毀,肯定是這些人的功勞。
同樣的,應該有人要出來把這個做法真真正正的送佛送到西天,否則功德只做了一半,將來說不定得不到福報。
如何送佛送到西天呢,還沒想到嗎?不就是應該禁止任何型式的處罰嗎?
零體罰算什麼屁,零處罰才是王道!
不單要零處罰,還要硬性規定老師每週至少要找到一個理由給學生記嘉獎以上的獎勵,找不到的老師就按不適任教師論處,怎麼可能學生會找不到理由給他們記個嘉奬呢?這種老師肯定是對學生關懷不夠,肯定是對學生所提供的正向誘因不夠,肯定是在那裡對學生有了壞影響,這種教師豈可見容於教育專責機構的學校呢?
也許有人會相信一個學校只有被奬勵的學生,沒有半個被記過的學生,但我,不信。
也許有人會相信這樣只公佈獎勵不得公佈處罰會使學生人格得到平衡發展,但我,不信。至少我不信這樣長大的學生承受挫折的能力足以面對殘酷的現實世界。
教育專業人員可以不必擔心孩子如何面對他們的成功,但絕對要擔心孩子能不能面對他們的挫折及受辱。畢竟,人生不如意事十有八九,不是嗎?
只能公佈獎勵不得公佈處罰,能幫助孩子將來面對他們的挫折及受辱嗎?
以處罰的目的來說,刑期無刑,沒公佈處罰事件如何能達到『以儆效尤』的效果呢,不能以儆效尤,如何期待刑期無刑的效果呢?
學校的教育,就是經驗的傳授,免得每個人都非要親自承受過一次才能獲得教訓,不得公佈處罰,如何讓學生得到教訓呢?
然而,規定已定了,姑且解讀這規定真的是而且只是為了維護孩子的尊嚴以及隱私以及避免影響人格的發展吧,姑且的意思是說這個規定說不定有更深的用意在,而我不知。所以姑且解讀這規定真的是而且只是為了維護孩子的尊嚴以及隱私以及避免影響人格的發展,那學校先把個人資料塗掉再公佈不就可以達成同樣效果了嗎?
那就這樣辦吧,把個人資料塗掉再公佈,看看會不會有人出來說話,再看看他怎麼說,這樣我就可以多一些地摸清楚這規定的其他用意了。
為了維護孩子的尊嚴以及隱私以及避免影響人格的發展,所以只能公佈獎勵不得公佈處罰。
主張這種做法的人,通過這種法案的人,可以說是用心良苦,國家社會之所以不會立即崩毀,肯定是這些人的功勞。
同樣的,應該有人要出來把這個做法真真正正的送佛送到西天,否則功德只做了一半,將來說不定得不到福報。
如何送佛送到西天呢,還沒想到嗎?不就是應該禁止任何型式的處罰嗎?
零體罰算什麼屁,零處罰才是王道!
不單要零處罰,還要硬性規定老師每週至少要找到一個理由給學生記嘉獎以上的獎勵,找不到的老師就按不適任教師論處,怎麼可能學生會找不到理由給他們記個嘉奬呢?這種老師肯定是對學生關懷不夠,肯定是對學生所提供的正向誘因不夠,肯定是在那裡對學生有了壞影響,這種教師豈可見容於教育專責機構的學校呢?
也許有人會相信一個學校只有被奬勵的學生,沒有半個被記過的學生,但我,不信。
也許有人會相信這樣只公佈獎勵不得公佈處罰會使學生人格得到平衡發展,但我,不信。至少我不信這樣長大的學生承受挫折的能力足以面對殘酷的現實世界。
教育專業人員可以不必擔心孩子如何面對他們的成功,但絕對要擔心孩子能不能面對他們的挫折及受辱。畢竟,人生不如意事十有八九,不是嗎?
只能公佈獎勵不得公佈處罰,能幫助孩子將來面對他們的挫折及受辱嗎?
以處罰的目的來說,刑期無刑,沒公佈處罰事件如何能達到『以儆效尤』的效果呢,不能以儆效尤,如何期待刑期無刑的效果呢?
學校的教育,就是經驗的傳授,免得每個人都非要親自承受過一次才能獲得教訓,不得公佈處罰,如何讓學生得到教訓呢?
然而,規定已定了,姑且解讀這規定真的是而且只是為了維護孩子的尊嚴以及隱私以及避免影響人格的發展吧,姑且的意思是說這個規定說不定有更深的用意在,而我不知。所以姑且解讀這規定真的是而且只是為了維護孩子的尊嚴以及隱私以及避免影響人格的發展,那學校先把個人資料塗掉再公佈不就可以達成同樣效果了嗎?
那就這樣辦吧,把個人資料塗掉再公佈,看看會不會有人出來說話,再看看他怎麼說,這樣我就可以多一些地摸清楚這規定的其他用意了。
2010年12月24日 星期五
國中代課-不告不理的行政支援人員
國中代課-不告不理的行政支援人員
行政支援人員應該包含導師及學務人員以及校長還有輔導室人員,不告不理是一種尊重科任教師的表現,否則行政支援人員一天到晚介入科任老師的教課工作,會讓科任老師有一種不受信任的感覺,會很不舒服,也許還要因此起衝突。
老師對於學生之間的衝突事件也應該採取不告不理的作為,讓學生能有機會磨練人際關係,包含衝突事件的處理。
當然有人會質疑,那難道出人命了還要不告不理嗎?
會這樣質疑的人有福了,因為他點出了一個重點,那就是不告不理到什麼程度,就算不告也要理,因為學校究竟是個教育專業團隊,可不是法院的民法法院。民法事件就算發生了天大的事,也只能不告不理,否則就算是逾越了人民所賦予的權限了。
我還沒聽聞學校這種教育專責機構有不告不理這種法條,反而是聽聞要學校包山包海,負責學生的一切,就算是學生自己惡搞導致受害或加害於人的事件,就算不是在學校中發生,民眾總會不忘質問一下學校教育怎麼了,怎麼學生會發生這種事?
然後,教育相關人等就要開始訴說零體罰的後遺症怎樣又怎樣,沒有了留級制度的後遺症怎樣又怎樣,人少事繁的問題怎樣又怎樣,薪水太低造成的後果怎樣又怎樣,光是苦水就能把人活活淹死。
自由國度,咀巴長在個人的鼻子下,他愛怎樣講就怎樣講,總會有各方各派的人在各說各話。
也許不告不理是仍要維持的,但就是不能不聞不問,在暫不介入的情況下,不斷的追踪新現況,掌握新現況,這樣才是健康的不告不理,若是完全被蒙在鼓裡,那有可能是一種昏庸的表現,另一種可能就是裝作不知,那可能是一種駝鳥式的逃避表現。
人在健康的情況下,碰到太熱或太冷的東西就會有反應,人快死或健康情況差時,碰到太熱或太冷的東西可能會絲毫不覺,說不定因而致命。學校比作人,健康的學校肯定有足夠的敏感度,差勁的學校當然就會失去敏感度。
某一班經常被教師抱怨秩序不好,何時該班導師會覺得不安,不安到必需採取措施呢?
某一班經常被教師抱怨秩序不好,何時學務處同仁會覺得不安,不安到必需採取措施呢?
某一班經常被教師抱怨秩序不好,何時輔導室同仁會覺得不安,不安到必需採取措施呢?
某一班經常被教師抱怨秩序不好,何時校長會覺得不安,不安到必需採取措施呢?
教師抱怨可不一定是找導師或行政支援人員當面抱怨,他可能是採取某種作為,例如會罰寫,例如提報記警告之類的,這是不告的某種型式,他只是沒找到你當面抱怨而已,你還在不告不理嗎?
不告不理的態度,長久累積後,可能要準備好一個突如其來而且超越控制的爆炸點,運氣好的,人已經調走了,正常情形,等著受死吧!
行政支援人員應該包含導師及學務人員以及校長還有輔導室人員,不告不理是一種尊重科任教師的表現,否則行政支援人員一天到晚介入科任老師的教課工作,會讓科任老師有一種不受信任的感覺,會很不舒服,也許還要因此起衝突。
老師對於學生之間的衝突事件也應該採取不告不理的作為,讓學生能有機會磨練人際關係,包含衝突事件的處理。
當然有人會質疑,那難道出人命了還要不告不理嗎?
會這樣質疑的人有福了,因為他點出了一個重點,那就是不告不理到什麼程度,就算不告也要理,因為學校究竟是個教育專業團隊,可不是法院的民法法院。民法事件就算發生了天大的事,也只能不告不理,否則就算是逾越了人民所賦予的權限了。
我還沒聽聞學校這種教育專責機構有不告不理這種法條,反而是聽聞要學校包山包海,負責學生的一切,就算是學生自己惡搞導致受害或加害於人的事件,就算不是在學校中發生,民眾總會不忘質問一下學校教育怎麼了,怎麼學生會發生這種事?
然後,教育相關人等就要開始訴說零體罰的後遺症怎樣又怎樣,沒有了留級制度的後遺症怎樣又怎樣,人少事繁的問題怎樣又怎樣,薪水太低造成的後果怎樣又怎樣,光是苦水就能把人活活淹死。
自由國度,咀巴長在個人的鼻子下,他愛怎樣講就怎樣講,總會有各方各派的人在各說各話。
也許不告不理是仍要維持的,但就是不能不聞不問,在暫不介入的情況下,不斷的追踪新現況,掌握新現況,這樣才是健康的不告不理,若是完全被蒙在鼓裡,那有可能是一種昏庸的表現,另一種可能就是裝作不知,那可能是一種駝鳥式的逃避表現。
人在健康的情況下,碰到太熱或太冷的東西就會有反應,人快死或健康情況差時,碰到太熱或太冷的東西可能會絲毫不覺,說不定因而致命。學校比作人,健康的學校肯定有足夠的敏感度,差勁的學校當然就會失去敏感度。
某一班經常被教師抱怨秩序不好,何時該班導師會覺得不安,不安到必需採取措施呢?
某一班經常被教師抱怨秩序不好,何時學務處同仁會覺得不安,不安到必需採取措施呢?
某一班經常被教師抱怨秩序不好,何時輔導室同仁會覺得不安,不安到必需採取措施呢?
某一班經常被教師抱怨秩序不好,何時校長會覺得不安,不安到必需採取措施呢?
教師抱怨可不一定是找導師或行政支援人員當面抱怨,他可能是採取某種作為,例如會罰寫,例如提報記警告之類的,這是不告的某種型式,他只是沒找到你當面抱怨而已,你還在不告不理嗎?
不告不理的態度,長久累積後,可能要準備好一個突如其來而且超越控制的爆炸點,運氣好的,人已經調走了,正常情形,等著受死吧!
2010年10月30日 星期六
國中代課-上課秩序差是導師的責任
國中代課-上課秩序差是導師的責任
導師真是責任繁重得要命,早自習,午休,打掃所有時間都要陪著學生,習慣上從一年入學開始到三年級畢業離校止,都是同一導師在帶同一班,很自然的這一班的秩序就會和班導師掛上鈎。
萬一這一班的學生中有很不受教的同學,不必多,只要有一個,保證班導三年下來白頭髮增加好多根。
專任老師再累,也只是一週那麼幾小時的上課時間,負責任的就多費心管教一下,不負責任的就對著黑板或天花板講課,下課時間到就解脫了。
導師就算不是上課時間,同學一有事,第一個要找的就是導師,學生找導師,學校行政管理幹部也找導師,家長也找導師。這種情形下,仍有那麼多老師願意接任導師的原因就有趣了,也許有的老師就是愛錢,因為導師可以多些薪水,也許有的老師是被逼的,因為正式老師就那麼幾個,你不接導師,難道讓代課老師接導師嗎。
不過,我在一些部落格網頁上看到有些老師的甘苦談,其實導師也可以感受到很多同學的可愛及愛心,通常的特色是津津樂道如何將原本很不受教的同學慢慢導正成為一位能尊重老師及同學而很用功有前途的孩子。
我相信。導師真正的樂趣來自成就感,孩子的成就是導師最想要的回報。這樣,也就可以相信那麼多老師願意接任導師的原因,就不是單單能領多些薪水或單單被逼的了。
不過,上課秩序真的完全是導師的責任嗎?沒錯,導師平常經營得不夠確實會讓這一班的秩序特別的差,但是任課老師的作風確實也會影響上課的秩序。
事實上,同樣上這一班,有的老師就可以有好的秩序,有的老師就無法維持好秩序。這一現象恰好可以讓某些不那麼負責的導師做為推卸責任的藉口。
更不負責的導師甚至會對報怨的任課老師說,奇怪,我導師上課的秩序就還滿好的,怎麼老師上課的秩序那麼差呢。
言下之意,再明白不過的在暗示這位老師罩不住學生。
突然間想到某些罪犯的父母親對著紀者說,我的孩子平常是很孝順很乖的,一定是被警察冤枉或是被壞朋友拖累的。
導師怎麼可以和罪犯的父母相提並論呢,請把上一段無視之。
導師最好不要對任何老師說任何明示或暗示的話說,你上課秩序差是你任課老師的事,因為我上課就秩序好得很。
因為這樣一來,導師就無法請求很不受教的學生家長來協助導正他們的孩子了,否則學生家長也可以頂回導師說,你學校管不動是學校的事,他在家裡就孝順乖巧得很。
這篇的題目是個爛命題,比較好的命題應是老師們應如何協力來導正學生的學習行為才是,但用這樣正經八百的正確命題讓人起鷄皮疙瘩,所以還用爛命題好了。
老師只要沒有協力合作,學生們就會各個擊破,無一例外。
我任課的班有一位導師會夾一份上課秩序紀錄單,內容很簡單,讓各科老師填入各科時段中,先是大略的評論上課秩序是好中壞,再就是有一格讓老師記下當節中不守秩序的同學姓名。
這是一種不錯的協力合作的工具,可惜老師們沒有聚在一起說好要如何做,例如,下一節課的老師對上一節課的老師所記名的學生要如何對待,導師要如何對待被記名的同學。
如果把這一個簡單的協力工具搞好,至少上一節課中的玩意就不會在這一節課中再出現了。
因為學生們都知道老師抓到第一次都不會做什麼處理,最少最少,今天,他就可以玩一天了。更何況有的老師可以原諒三次呢。
上課秩序不好,導師不會好過,因為習慣上(雖然不一定是百分百對),班的秩序會和導師的班級經營掛勾。
上課秩序不好,任課老師也不好過,這不必說了。
大家都不好過,何不聯合起來想想怎麼做好呢,難道要繼續抱怨無力可回天嗎。
那麼多高知識份子老師,輸給國中的毛頭小子,能再那麼大聲說現在的國中生真白目嗎。
導師真是責任繁重得要命,早自習,午休,打掃所有時間都要陪著學生,習慣上從一年入學開始到三年級畢業離校止,都是同一導師在帶同一班,很自然的這一班的秩序就會和班導師掛上鈎。
萬一這一班的學生中有很不受教的同學,不必多,只要有一個,保證班導三年下來白頭髮增加好多根。
專任老師再累,也只是一週那麼幾小時的上課時間,負責任的就多費心管教一下,不負責任的就對著黑板或天花板講課,下課時間到就解脫了。
導師就算不是上課時間,同學一有事,第一個要找的就是導師,學生找導師,學校行政管理幹部也找導師,家長也找導師。這種情形下,仍有那麼多老師願意接任導師的原因就有趣了,也許有的老師就是愛錢,因為導師可以多些薪水,也許有的老師是被逼的,因為正式老師就那麼幾個,你不接導師,難道讓代課老師接導師嗎。
不過,我在一些部落格網頁上看到有些老師的甘苦談,其實導師也可以感受到很多同學的可愛及愛心,通常的特色是津津樂道如何將原本很不受教的同學慢慢導正成為一位能尊重老師及同學而很用功有前途的孩子。
我相信。導師真正的樂趣來自成就感,孩子的成就是導師最想要的回報。這樣,也就可以相信那麼多老師願意接任導師的原因,就不是單單能領多些薪水或單單被逼的了。
不過,上課秩序真的完全是導師的責任嗎?沒錯,導師平常經營得不夠確實會讓這一班的秩序特別的差,但是任課老師的作風確實也會影響上課的秩序。
事實上,同樣上這一班,有的老師就可以有好的秩序,有的老師就無法維持好秩序。這一現象恰好可以讓某些不那麼負責的導師做為推卸責任的藉口。
更不負責的導師甚至會對報怨的任課老師說,奇怪,我導師上課的秩序就還滿好的,怎麼老師上課的秩序那麼差呢。
言下之意,再明白不過的在暗示這位老師罩不住學生。
突然間想到某些罪犯的父母親對著紀者說,我的孩子平常是很孝順很乖的,一定是被警察冤枉或是被壞朋友拖累的。
導師怎麼可以和罪犯的父母相提並論呢,請把上一段無視之。
導師最好不要對任何老師說任何明示或暗示的話說,你上課秩序差是你任課老師的事,因為我上課就秩序好得很。
因為這樣一來,導師就無法請求很不受教的學生家長來協助導正他們的孩子了,否則學生家長也可以頂回導師說,你學校管不動是學校的事,他在家裡就孝順乖巧得很。
這篇的題目是個爛命題,比較好的命題應是老師們應如何協力來導正學生的學習行為才是,但用這樣正經八百的正確命題讓人起鷄皮疙瘩,所以還用爛命題好了。
老師只要沒有協力合作,學生們就會各個擊破,無一例外。
我任課的班有一位導師會夾一份上課秩序紀錄單,內容很簡單,讓各科老師填入各科時段中,先是大略的評論上課秩序是好中壞,再就是有一格讓老師記下當節中不守秩序的同學姓名。
這是一種不錯的協力合作的工具,可惜老師們沒有聚在一起說好要如何做,例如,下一節課的老師對上一節課的老師所記名的學生要如何對待,導師要如何對待被記名的同學。
如果把這一個簡單的協力工具搞好,至少上一節課中的玩意就不會在這一節課中再出現了。
因為學生們都知道老師抓到第一次都不會做什麼處理,最少最少,今天,他就可以玩一天了。更何況有的老師可以原諒三次呢。
上課秩序不好,導師不會好過,因為習慣上(雖然不一定是百分百對),班的秩序會和導師的班級經營掛勾。
上課秩序不好,任課老師也不好過,這不必說了。
大家都不好過,何不聯合起來想想怎麼做好呢,難道要繼續抱怨無力可回天嗎。
那麼多高知識份子老師,輸給國中的毛頭小子,能再那麼大聲說現在的國中生真白目嗎。
2010年10月23日 星期六
國中代課-被拖下水的校長
國中代課-被拖下水的校長
座位戰竟然把校長給拖下水了,好在校長沒有當面給我難看,還在學生面前讓我狐假虎威了一下子,座位戰取得全勝。
國中學生都還只是孩子,怎麼開口避口用『戰』那麼嚴重的字眼呢?
我的一個小覺悟是要用學生的眼光來看待一切事情。和學生就是要一毛錢一毛錢的計較清楚。沒錯,一毛錢是小到丟地上都沒人撿的錢,但學生該得的一毛錢沒給他就是失信,學生不該得的一毛錢給了他就是偷機就是不勞而獲。
一而再再而三,學生就會把你看穿,說不定老師的尊嚴及公信力就被一毛錢給毀了,而且是老師自己毀了自己。
我不是危言聳聽,學生是用類似一毛錢這種大人平常不重視的小事在累積他們的對抗資本。
一毛錢之戰,對一個從事教育的老師,身負為國家社會培植未來棟樑的重責大任,比真正的炮火戰爭更戰爭,勝則造就正直有信用而不偷機的未來棟樑,敗則造就歪哥無信用又愛偷機的人渣。
座位,對,它是一個很重要的戰爭。
某一班學生從開學到事發,大約是開學後的第一個月底,照常上課不聽,走動,說笑,噪音,我已經含淚隱忍了好多星期了。
有的老師上課內容太深,不生動,所以學生才會這樣不聽又吵鬧。對不起,我不是那種老師。至少同樣課程其他班就不會像這班這樣。
那一堂課,已經吵鬧了一整節課了,我給了一個小例題,要求同學先自己試著作答,老師等一下會講解,我告訴同學,聽老師講一千遍,不如自己動手作一遍。
沒人在答題,再催,請同學動手啊,竟然有同學把手舉起來揮動,問有什麼問題,老師不是要我們動手嗎,仍然沒人在試著答題,我的內分泌竟然那麼不爭氣,好像有一股火被點燃的感覺。
按捺住,再催一次,老樣子,這時我沒辦法,拿起我自備的學生名條要一位同學上來試答,不上來,而且發現他的座位不是剛上課時我看到的座位,私換座位,又不安靜聽課。
這時我要求同學坐回自己的座位,要求班長副班長拿座位表出來核對座位。
偏偏沒人要坐回自己座位,偏偏班長副班長只是靜靜坐著,拿不出座位表,偏偏我已上這班上了一個月,偏偏我不是白痴,偏偏我知道他們中有人坐在不是我之前數節課中看到的位子,偏偏我已經覺悟到這是座位戰,偏偏我決定豁出去應戰。
當下變臉,冷冷的要求班長去找導師來教室,還特別交待班長找不到導師找學務主任,找不到學務主任找教務主任。偏偏等了一下班長回來報告通通找不到人,我的腦子拼命轉,拼命轉,這下大事不好,有這麼巧的事,找三個都找沒人,也想到班長可能是在應付我,被逼到牆角了,不豁出去不行,當下就要求班長去請校長過來。
難怪人家要當校長,校長來了,處理了,被我拉下水的同時,也幫我打勝了這場關係國家社會前途甚巨的座位戰。
事後,我去校長室表達感謝支持之意,同時為拉校長下水而請罪,並向校長保證希望以後不會再發生這種事。好在校長沒有斥責我,當然也不可能爛好人的說以後管不動就叫班長去找他來。
事發太突然,我還來不及找該班的班導溝通座位表的問題呢。
下一節課上課,座位表就好好的擺在講台上備查。
也許我當時應給同學一個機會,在叫班長去請導師等人來教室之前,給學生一個選擇,要嘛現在各自回自己座位,要嘛老師就叫班長去請班導來,這樣至少在對決前有一個緩衝機會,等到對決時比較不會手軟。
我若是學校的管理者,那一班沒有備妥正確的座位表就唯班導是問,殺無赦!
我若是學校的管理者,就要指定學務處隨時要有一位權責老師駐在,這樣才能及時的提供支援,不管你要怎麼分工怎麼輪,敢一時半刻給我鬧空城就,殺無赦!
座位戰竟然把校長給拖下水了,好在校長沒有當面給我難看,還在學生面前讓我狐假虎威了一下子,座位戰取得全勝。
國中學生都還只是孩子,怎麼開口避口用『戰』那麼嚴重的字眼呢?
我的一個小覺悟是要用學生的眼光來看待一切事情。和學生就是要一毛錢一毛錢的計較清楚。沒錯,一毛錢是小到丟地上都沒人撿的錢,但學生該得的一毛錢沒給他就是失信,學生不該得的一毛錢給了他就是偷機就是不勞而獲。
一而再再而三,學生就會把你看穿,說不定老師的尊嚴及公信力就被一毛錢給毀了,而且是老師自己毀了自己。
我不是危言聳聽,學生是用類似一毛錢這種大人平常不重視的小事在累積他們的對抗資本。
一毛錢之戰,對一個從事教育的老師,身負為國家社會培植未來棟樑的重責大任,比真正的炮火戰爭更戰爭,勝則造就正直有信用而不偷機的未來棟樑,敗則造就歪哥無信用又愛偷機的人渣。
座位,對,它是一個很重要的戰爭。
某一班學生從開學到事發,大約是開學後的第一個月底,照常上課不聽,走動,說笑,噪音,我已經含淚隱忍了好多星期了。
有的老師上課內容太深,不生動,所以學生才會這樣不聽又吵鬧。對不起,我不是那種老師。至少同樣課程其他班就不會像這班這樣。
那一堂課,已經吵鬧了一整節課了,我給了一個小例題,要求同學先自己試著作答,老師等一下會講解,我告訴同學,聽老師講一千遍,不如自己動手作一遍。
沒人在答題,再催,請同學動手啊,竟然有同學把手舉起來揮動,問有什麼問題,老師不是要我們動手嗎,仍然沒人在試著答題,我的內分泌竟然那麼不爭氣,好像有一股火被點燃的感覺。
按捺住,再催一次,老樣子,這時我沒辦法,拿起我自備的學生名條要一位同學上來試答,不上來,而且發現他的座位不是剛上課時我看到的座位,私換座位,又不安靜聽課。
這時我要求同學坐回自己的座位,要求班長副班長拿座位表出來核對座位。
偏偏沒人要坐回自己座位,偏偏班長副班長只是靜靜坐著,拿不出座位表,偏偏我已上這班上了一個月,偏偏我不是白痴,偏偏我知道他們中有人坐在不是我之前數節課中看到的位子,偏偏我已經覺悟到這是座位戰,偏偏我決定豁出去應戰。
當下變臉,冷冷的要求班長去找導師來教室,還特別交待班長找不到導師找學務主任,找不到學務主任找教務主任。偏偏等了一下班長回來報告通通找不到人,我的腦子拼命轉,拼命轉,這下大事不好,有這麼巧的事,找三個都找沒人,也想到班長可能是在應付我,被逼到牆角了,不豁出去不行,當下就要求班長去請校長過來。
難怪人家要當校長,校長來了,處理了,被我拉下水的同時,也幫我打勝了這場關係國家社會前途甚巨的座位戰。
事後,我去校長室表達感謝支持之意,同時為拉校長下水而請罪,並向校長保證希望以後不會再發生這種事。好在校長沒有斥責我,當然也不可能爛好人的說以後管不動就叫班長去找他來。
事發太突然,我還來不及找該班的班導溝通座位表的問題呢。
下一節課上課,座位表就好好的擺在講台上備查。
也許我當時應給同學一個機會,在叫班長去請導師等人來教室之前,給學生一個選擇,要嘛現在各自回自己座位,要嘛老師就叫班長去請班導來,這樣至少在對決前有一個緩衝機會,等到對決時比較不會手軟。
我若是學校的管理者,那一班沒有備妥正確的座位表就唯班導是問,殺無赦!
我若是學校的管理者,就要指定學務處隨時要有一位權責老師駐在,這樣才能及時的提供支援,不管你要怎麼分工怎麼輪,敢一時半刻給我鬧空城就,殺無赦!
國中代課-座位戰
國中代課-座位戰
初來乍到的老師,一不識面孔,二不記得姓名,聰明的學生在老師第一次進教室前就已私自換好有利的座位。
請定義何為有利的座位,當然是比較能聽清楚老師的課或比較能看明白老師的板書啦。
以上定義是呆子或菜鳥老師的定義,像我就是其中之一。
另一種定義是方便上課中說笑或玩樂的座位,最好能和哥們坐在一起,方便有樂同享,而且要稍為後面,離老師比較遠較安全。
以上的另一種定義才是真正的有效定義。
只能怪我笨,直到有一天,班導不知何故在我上課中進來教室一下,同學馬上滿場飛,各自找自己的座位,並且安靜坐好。班導只進來一下下又離去,同學立該改座位,同時也立即讓教室充滿了說笑的噪音。
公開場合中交談要壓低嗓子,以維他人的安寧,這是全球人類的基本素養,可惜在這些學生身上找不到這種最基本的素養。老師授課進行中更應保持安靜,也無法在這些學生身上找到這種素養。
連最基本的人的素養都沒有,不是沒教養是什麼呢。難道還要老師用間接的而不是直接的,用側面的而不是正面的,用柔性的而不是硬性的,用鼓勵的而不是責備的方式教化學生這一點點人的最基本素養嗎?
沒法子了,從此以後,一律要按排定座位坐好。否則就記曠課一次。
我帶了五個班的課,有三個班一開始就把座位表放在點名簿中供老師查閲。我沒有加以利用當然是我的不是。
有兩個班沒有座位表,當我向班長或副班長詢問時,都只能得到『不知道』的答案。
不比不知道,一比嚇一跳,有座位表的三個班上課秩序確實就是比較好。
要趕緊找班導溝通一下座位表的問題。
初來乍到的老師,一不識面孔,二不記得姓名,聰明的學生在老師第一次進教室前就已私自換好有利的座位。
請定義何為有利的座位,當然是比較能聽清楚老師的課或比較能看明白老師的板書啦。
以上定義是呆子或菜鳥老師的定義,像我就是其中之一。
另一種定義是方便上課中說笑或玩樂的座位,最好能和哥們坐在一起,方便有樂同享,而且要稍為後面,離老師比較遠較安全。
以上的另一種定義才是真正的有效定義。
只能怪我笨,直到有一天,班導不知何故在我上課中進來教室一下,同學馬上滿場飛,各自找自己的座位,並且安靜坐好。班導只進來一下下又離去,同學立該改座位,同時也立即讓教室充滿了說笑的噪音。
公開場合中交談要壓低嗓子,以維他人的安寧,這是全球人類的基本素養,可惜在這些學生身上找不到這種最基本的素養。老師授課進行中更應保持安靜,也無法在這些學生身上找到這種素養。
連最基本的人的素養都沒有,不是沒教養是什麼呢。難道還要老師用間接的而不是直接的,用側面的而不是正面的,用柔性的而不是硬性的,用鼓勵的而不是責備的方式教化學生這一點點人的最基本素養嗎?
沒法子了,從此以後,一律要按排定座位坐好。否則就記曠課一次。
我帶了五個班的課,有三個班一開始就把座位表放在點名簿中供老師查閲。我沒有加以利用當然是我的不是。
有兩個班沒有座位表,當我向班長或副班長詢問時,都只能得到『不知道』的答案。
不比不知道,一比嚇一跳,有座位表的三個班上課秩序確實就是比較好。
要趕緊找班導溝通一下座位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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