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6日 星期六

國中代課-被各個擊破的老師

國中代課-被各個擊破的老師

座位旁是一位教英文的女老師,與我正好都教到某一班。

談論某班的上課秩序是我們互相交換經驗的一個,也是唯一的方法。

某班正好有一兩位特別愛鬧的學生,每一次上課總要耗去老師不少的時間來管教,也讓老師特別覺得體力消耗很大。

就當是領薪水該付出的代價吧,名為老師,領那麼多錢,耗費多一些些的體力,也算對得起社會國家了。

還好這一班的導師看得很緊,時不時的從後門冒出來,同學眼力再好也有被逮個正著的時候,導師可能是帶得久了,了解同學的眉眉角角,同學都會有些敬畏導師。

如果連導師都管不住的話,這種學生應該就不能算是常態學生,非常態的學生,不可以列入常態編班的範圍內,應該要列入行為特教班才可以。

這個學校有智能特教班,應該也許可能會有行為特教班,但因我初來乍到,還沒找到教室在那裡。

現象是我上課的時候,學生玩的東西,和另一位老師上課時玩的差不多,我給學生一次機會,另一位老師再給一次機會,學生運氣好的話,有些老師可能不會管那麼多,反正可以有一段滿長的捉放過程就是了。

學好三年,學壞三天,可以有那麼多次的機會,恰恰好的是一種助惡環境,學生的道具及作怪技巧當然愈來愈熟練,老師也就恰恰好的被學生給各個擊破。

我就聽過學生抗議說別的某老師就可以,別的某老師就怎樣,我總覺得我的解釋不是夠好。

好像有專家說,夫妻在家裡面管教小孩,必須要協調一致,否則小孩總是夠機靈,可以找到縫隙去鑽,最後把父母親給各個擊破。

家裡面有祖父母輩的就比較能體會,小孩在祖父母在的場合總會顯得沒那麼聽話。猜想祖父母對於孩子來說,恰恰好就是用來克制父母的槓桿工具。

老師和老師之間的關係肯定是沒有夫妻那麼密,彼此的默契也不如家裡的父母親,父母親生再多也不會超過十個,老師帶的一個班通常是三十個左右,先天不足的情況還真不是普通的嚴重。

學生的上課秩序不良妨害教學甚巨,老師無法好好的講課,學生無法好好的聽課。

有些不知死活的老師把吵鬧的學生驅逐離開教室,專家總會說這樣不可以,因為這樣是妨害了學生的受教權。沒錯,驅逐離開教室的那個學生的受教權是被妨害了,智能的受教權受妨害,但行為的受教權則是重點進行中,專家終究有其死角,只見智能面,而行為面則可能全盲。

吵鬧的學生對於其他學生的受教權以及老師的教學公務正好是雙重妨害狀況繼續中,專家為了維護吵鬧學生的智能受教權,打死了這個吵鬧學生的行為受教權,也打死了其他同學的受教權,也順便妨害了老的公務執行權,專家萬歲!

學校中各領域有各領域聚集開會的時間,經常就是因故停開,沒開其實也不怎麼樣,到底這是學術專業,一個月能聚一次就應該夠了。

反而極其重要的班級經營,除了一般化的導師會議以外,沒有各班專用的班級經營聚會,各班有各班的特性,一般化的導師會議怎麼可能關照得到呢。

想要不被學生各個擊破的話,最好各班導師及任課老師及行政支援幹部要定期聚在一起好好討論,把班級經營步調劃一,至少這樣做,可以把常態行為的學生們帶領得很好,讓常態學生好好的專心的用功學習。

至於非常態行為的學生,最好別當常態學生看待,只要用過管制圖的人就知道常態和非常態的差異所在,硬把非常態行為的學生編入班裡面可別再說它是常態編班了,應該說這是一鍋炒的老鼠屎編班制,一顆老鼠屎打壞一鍋粥。

為今之計,我仍得想出一個自救之道,現在我想到的就是在早自習時間到各班教室找導師談,早自習時間找老師很恰好,上課期間我自己有課,或導師自己有課,早自習時間只要我早個一二十分鐘到校就可以了。當然現在談的都是負面,導師肯定會有被我找麻煩的感覺,沒辦法,但願假以時日,可以有正面的東西好談,現在就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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