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6日 星期日

國中代課-差別化待遇

國中代課-差別化待遇

通通有獎,皆大歡喜。

全班受罰,法所禁止。

想要挖自己牆角的話,莫過於通通有獎的作法了。

別說人天生就很賤,說人天生就很賤會被又高又遠的道德高尚人士所不喜,所以應說人天生就不是那麼高尚,也沒那麼自動自發自重,好逸惡勞本就是人的天性,可以不勞而獲的東西何必費心費力去努又得到呢?

基層教師可不是又高又遠的道德高尚人士,面對敏鋭度遠大於大人的孩子時,處置不公立馬會有反彈出現。

處置不公要加以思考一下,犯錯的處置不公或不一致是最典型的處置不公,但是獎賞的不公或不一致更是要命的間接鼓勵人心黑暗角落中的儌倖心以及不勞而獲心。

我一向認為做好是應該的,所以很少獎賞,甚至於故意的不獎賞,有誰來邀賞我就認定他是有抱有目的地做好,不賞反罰。究竟做好是為了獎賞或為了自己好呢,先弄清楚這一點再說其他。

這一生中,愈早愈好的認清做好是為了自己好,愈能愈早的真正自動自發自重,何況現實人生中不努力一定得不到回報,但是努力可不一定會得到應有的回報呢。

最多就把佛經的語句多唸幾下,例如:
有心為善者,其善不賞。
為善,福雖未至,禍已遠離。

教師要想方設法的讓學生受到差別待遇,考慮到學生的超高敏銳度,就算是芝麻大的差別待遇也能起到行為導正的效果。

例如,兩個學生正在站立反省中,教師要暗中觀察,找出站立反省中的學生,肯定有一位是規矩的站立,而另外就沒那麼規矩的站立,這時教師就可以讓規矩站立的學生先回座,這就有了差別化,對沒那麼規矩站立的學生就有了警示作用。

當然有學生對於這種警示作用無感或不在乎,那教師就可以把處置加重。

當然有學生硬抗教師的加重處置,教師叫他站立他偏不站立,他偏要走來走去,他偏要東靠西靠,他偏半坐半站,其實這學生正是處於硬抗狀態,教師的反應決定這個學生(其實更要緊的是其他暗中觀察的學生)以後是不是會認真看待教師的要求。

這時最有效的辦法就是把這學生一槍給斃了。但現實世界中可不能這麼做,怎麼辦?按捺下來吧,記得課後追踪處置。

可以的話,下課後調這學生前來談話,或者找導師抱怨,或者提報記過,或者提報學務處調來處置。

會不會碰到學生根本沒在怕這些,誰來處置都沒用,肯定有,有沒有辦法,沒有,否則法律為何要設刑罰設死刑呢?

教師只要走完這些程序就可以放手了,再發生就再走一次程序,而且最好都自己做成紀錄,雖然不是公文書式的紀錄,但自保則綽綽有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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